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0〕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总部经济发展,根据省经信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浙经信〔2010〕375号)精神,决定成立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海光
副组长:叶金堂
蓝小明
成 员:王良言(县府办副主任)
刘德灵(县经贸局局长)
付明明(县监察局局长)
叶常萌(丽景民族工业园常务副主任)
季晓伟(县财政地税局局长)
毛南荣(县经济开发区主任)
陈丽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