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加强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和《关于调整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并加强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国统办字〔2010〕46号),2010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8日举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就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市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主考负责制。要由局长或分管局长担任总监考,对玩忽职守造成考试工作重大失误的责任人,要予以追究,做到领导责任落实。
要选派作风正、经验足、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值班及监考、巡视工作,切实抓好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要对所属县(市、区)统计局的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督查措施落实,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各地可通过省局开发的“浙江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制作好准考证并在考前准时下发到各学员手中。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包括《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科目,每个科目各有A 、B卷试题1 套。
考试时,A、B两套试卷在同一考场按座位隔行或隔列或完全错开发放(每一名考生的试卷与其前后左右紧邻考生的试卷不同)。考生使用答题纸作答(写在试卷上的答案将视为无效)。
试卷在当年考前属机密资料,各地要认真执行试卷的接收、保管、回收方面的保密规定,坚持双人双锁制。如发现试卷有破损,应立即报告省考办,并做好记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考试结束时,试卷和答题纸一并回收,分别封装。
三、严肃纪律,认真监考
各地要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要求确定考试考点,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如出现试题泄密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