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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

  2.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专职食品安全人员。

  3.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消除危害隐患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坚决克服以罚代刑的现象,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信息报告,强化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当月整顿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反映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上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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