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首届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大、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景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公示,县政府确定景宁硕园爱心灵芝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县首届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发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科技含量,联系、带动更多的农户,为提高景宁农业市场竞争力,实现景宁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再立新功。各乡镇(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促进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首届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