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行软硬件、网络等技术准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进行基金监管软件的安装和集成。
3.进行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县级三级基金监管软件系统的应用联调,实现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4.自治区和各地组织开展基金监管软件现场应用培训,帮助基金监督人员掌握和应用软件功能,开展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
三、组织实施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保证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有序展开,采用“自治区全区布署、分步组织实施”的组织实施方法。
自治区全区的联网应用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完成厅与本级的联网应用(2010年10-12月)。主要工作有:①在厅信息中心配置联网所需服务器及相关设备;②在厅进行基金监管软件的安装和集成;③完成厅与本级系统应用联调;④加工处理五大社会保险历史基金监管指标(含联网数据、基金财务数据和基金报表数据),实现基金监管软件系统正常运行且数据正确;⑤编制测算现场部署工作内容、工作量明细表和相关费用;⑥与中软国际正式签署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
2.完成厅与各地、州、市的联网应用(2011年1-6月)。主要工作有:完成基金监管软件系统应用联调、系统加工处理五大社会保险历史基金监管指标(含联网数据、基金财务数据和基金报表数据),实现基金监管软件系统正常运行且数据正确。
3.在完成自治区与各地、州、市联网应用的基础上基金监管软件实现与各县(市)的联网应用调试,力争2011年12月底前实现各险种软件系统正常运行且数据正确。(具体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四、服务和费用
根据部统一安排,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现场部署工作由项目开发单位北京中软国际承担,软件介质免费提供,自治区承担安装部署费用,其中厅承担安装部署的大部分费用。上述费用待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厅统一测算确定,在此基础上,由厅与中软国际统一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软件系统联网应用后,部负责统一提供软件的升级开发和维护,以及远程技术服务。各地负责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具备自行服务能力的地区,可以申请自行服务,需要服务商给予相应支持的,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由各地与服务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