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组织,强化师资。指导帮助行政村成立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春泥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聘请教育顾问,建立辅导员队伍,办好家长学校,成立中小队组织等。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村干部、“五老”队伍、大学生村官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能策划、会组织、乐帮扶、愿助教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辅导员队伍。
2. 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村级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企业文体活动室等农村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发挥公益性场所功能,整合网上资源,营造网络空间。充分利用村广播、墙报、宣传栏等载体,引导未成年人担任小广播员、小主持人、小宣传员等角色,发挥未成年人的主体作用。
3.落实经费,规范制度。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春泥计划”补助资金。同时,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发挥结对企事业单位作用,多渠道筹集“春泥计划”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职责、登记台帐、档案保存、活动组织、书刊器材使用、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资料有档案、年终有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春泥计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明确各自职能,按照责任分工,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实施村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保障,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春泥计划”有序开展。
2.完善机制,狠抓督查。按照“春泥计划”示范点建设标准,建立督查考评、协调反馈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每年开展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达标村考核工作。市文明委每年将定期对部门指导开展“春泥计划”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各县区开展“春泥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县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的考核项目,并作为文明村镇(街道)、文明单位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春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农村未成年人精神风貌出现的新变化,进一步扩大的影响力,为全面实施“春泥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湖州市“春泥计划”市级部门责任分工
2.湖州市“春泥计划”示范点建设标准
3.湖州市2010年“春泥计划”实施村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