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继续开展系统大规模教育培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习班、科所队长执法轮训、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各类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积极探索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和远程教育等新形式,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健全考试题库建设与管理。认真总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培训岗位化、岗位练兵常态化。
9. 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2011-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干部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积极推进“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训资源优势,分批建设现场教学示范基地,着力构建开放培训格局。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四、围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
10.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结合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2010年全省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完善干部推荐提名办法,逐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积极探索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改进干部考察办法,全面实施考察人选报告个人事项,适度扩大干部考察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重视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进一步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二评议”制度,认真开展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11.进一步严格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抓好厅党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谈心、诫勉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定期动态分析制度,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刑罚执行、劳教执行等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省属监狱劳教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监所单位党委集中换届做好准备工作。根据《省属监狱劳教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浙司党〔2008〕41号),做好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届末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