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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0年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要求镶边工程的优良率达100%。
  2.通达工程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按规范设置相应的错车道,弯道处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加宽、超高。
  (2)路面:路面材料应本着“就地取材,降低工程造价,满足技术标准”的原则,选用碎石土或混合砂砾等材料,保证路面平整、密实。
  (3)排水设施:边沟底宽和高不得低于40㎝,保证排水畅通,且应根据地形和汇水量合理设置涵洞。
  (4)要求通达工程优良率达50%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通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交通工作的副主任和县交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项目乡镇乡镇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从通村公路管理站及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具体办公,具体负责通村公路的规划、立项文件的报送、勘测设计、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监管、进度测算、投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等。
  四、实施步骤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项目都建设成“示范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工作准备阶段(2010年8月):组建机构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地对各个项目进行勘测设计、测算投资、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等具体问题,签订规范完善施工和安全生产合同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为工程建设顺利开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建设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2010年9月破土动工,到2010年12月底全面完成路基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建设和路面工程。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1年1月):收集整理好交竣工资料,做好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接受上级验收。
  五、实施办法
  2010年的通村公路项目由县交通局和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办群众自己愿意办的事的原则,通过村组群众“一事一议”的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群众积极高,占地、拆迁问题解决得好的乡镇及村寨,要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否则,将对其通村公路项目予以调整。
  (一)施工队伍的选定:施工队伍由县交通局党组会议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确定,并向乡镇党委、政府征求意见。对前期施工业绩较好、信誉较高的施工队伍,择优选定,优先安排;对前期施工质量较差、群众不满意的队伍,原则上不再安排工程项目。
  (二)资格条件和安全管理:施工专业队伍必须具有机械设备、爆破作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施工经验。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和制度,签订规范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合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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