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方式:路基土石方施工(土石方开挖、路基填方、石方边沟开炸、路基检平),排水工程(边沟开挖、涵洞砌筑),防护工程(挡土墙),路面工程(铺碗口石、铺碎石)等项目施工由专业队伍实施;路基路面碾压工程由县交通局十五工程处统一安排;一些技术标准低、劳动强度低的辅助工程由乡镇及村委会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成。
(四)通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由县交通局选择具有桥梁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一是各项目乡镇要成立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监督本乡镇通村公路项目的实施,并与县交通局共同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落实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沿线占地调整、房屋拆迁以及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通村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二是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县交通局和项目乡镇每位班子成员,原则上都必须负责监管一个项目,发挥带头作用。公安部门要及时做好施工所需爆破物资的审批和监控,并对各种阻扰工程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石油公司、民爆公司要保障工程油料、炸材的及时供给;国土部门要做好占地和开山用石的审批和协调;林业部门要做好占林过地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一是投资控制。由县交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个通村公路项目进行实地勘测设计,按规定标准核定实物工程量和项目实际投资,施工队伍按核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和计量。二是资金管理。通村公路资金是专项用于通村公路建设的直接工程费,在财务管理上由县交通局设立专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一管理,集中安排使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超范围使用。三是工程款的拨付。严格控制工程借款和拨付的原则程序,每次借款和计量都必须由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人员和项目实施乡镇交通管理站派人实地核实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由技术人员和乡镇交通管理站共同签字认可,再由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巡查组复核审查签字后,报县交通局审核拨付。前期工程借款和计量,只能借到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20%的工程款。
(三)加强巡查监督,严抓示范工程质量。今年是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示范工程”的重要之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县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县交通局及其纪检组和有关项目乡镇指挥部要全面履行检查、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信息反馈的职能职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计划安排、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管理漏洞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以及生产安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0年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同时,要接受县人大、县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通村公路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