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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按照年度报告相关要求,建立年度报告制度的情况,上报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的情况,各项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的情况。
  三、检查形式和具体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1、以自查自纠整改为主。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2、检查组进行抽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部门(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整改阶段(3月18日前)
  各部门(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形成阶段性总结和报告;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填报时请登录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www.xjpp.gov.cn首页公告栏内下载统计表),并撰写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于2011年3月18日前报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体局)。
  2、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文体(新闻出版〈版权〉局)、经贸、财政、电子政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已完成,但仍存在软件升级、更新的问题,由县财政部门保障软件升级和更新所需资金。各部门(单位)在2011年5月10日前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和安装工作,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体局)。
  3、检查抽查阶段(2011年5月开始)
  根据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文体(新闻出版〈版权〉局)、经贸、财政、电子政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全县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抽查,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软件授权协议、合同文本等资料,现场查看软件使用情况。督导工作组将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工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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