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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

  (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关注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资本投资动向,按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收集、编制、整理和包装工作,开发出一批有优势、吸引力强的项目充实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和编制新的《招商引资宣传画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册》及宣传光碟。重点在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城镇和商贸物流经济、水能资源开发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等项目上下功夫。
  (二)积极创新招商方式。继续深化“引凤还巢”招商,积极鼓励各类创业成功人士来印创业,强化以商招商和网络招商,主动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实业型投资公司、中介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逐步建立起“政府-中介-企业”三位一体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逐渐形成宽领域、多层次的招商引资新格局。重点抓好小分队招商,组建三支招商引资小分队,分赴长三角、珠三角、华东等地区开展常年驻点招商工作。
  (三)强化项目跟踪落实。切实加强与签约客商的联系与对接,及时收集信息,随时掌握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审批、建设等情况,建立完善企业检查制度、督促制度、重点项目县领导联系制度、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等,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坚持重点项目联系制度,使每一个项目从签约、开工建设到投产经营均有一名县领导负责牵头落实,一套班子负责服务推进,一名专干跟踪到底,确保各重大招商项目能顺利实施。做到对协议项目认真细化合作内容,力争尽快签定正式合同。对合同项目,要协助投资方做好审批立项、资金落实、土地征用、环境评估等前期工作,促成项目早开工;对已经开工建设项目,要加大力度做好协调服务,确保项目早投产。
  (四)夯实投资硬环境。进一步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制约发展瓶颈。不断创新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项目所在地功能建设。一是加快全县以交通、水利、电力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路网改造,提高公路通达能力,电力部门要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木黄220千伏变电站和合水110千伏变电站的建设步伐,水利部门要加快解决工程性缺水和工业用水问题,国土部门要加强项目土地储备工作,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二是加快“一带两区”建设步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产业聚集区的优势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入驻产业聚集区,可按先开工建设再办相关手续的办法执行,千方百计为落实项目创造条件,为加快建设“投资洼地”打造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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