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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入户摸查家访,送温暖、送岗位和政策到人。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采取走家串户“家访”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新增失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入户家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就业、培训需求,将就业政策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至此“两节”到来之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入户家访工作,对本辖区的家庭贫困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慰问活动,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走访慰问对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夫妻双失业家庭、困难家庭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节日期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此次慰问人员共计400人,其中:天山区90人,沙依巴克区90人,新市区40人,水磨沟区40人,头屯河区20人,经开区20人,高新区20人,米东区40人,达坂城区20人,乌鲁木齐县20人。慰问活动所需慰问品由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即时岗位援助。

  2010年1月23日上午11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举办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乌鲁木齐市2009年就业援助月活动专场招聘会。招聘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主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承办,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协办。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及时的就业岗位援助,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安置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为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搭建面对面的供需平台。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在援助月活动期限内适时举办、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活动。

  (五)实行重点跟踪帮扶,做好后续服务。对辖区内就业困难较大的援助对象实行专人跟踪,提供“一对一”帮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在援助月活动中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跟踪其就业稳定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对活动中帮扶未到位的援助对象,分析原因,纳入后续日常帮扶工作,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

  (六)援助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将就业援助活动的基本工作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

  七、组织领导

  乌鲁木齐市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由乌鲁木齐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建国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残联相关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中抽调组成。各区(县)也要成立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和联系人,明确分工,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各部门、团体联合行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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