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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年内未发生大案要案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

  2、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表现突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勤奋敬业,充分履职尽责,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3、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4、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有关要求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地区有关单位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地直企业由地区安委办组织推荐),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所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地区安委办(联系人:路言涛;联系电话:8221861)。

  附件:1.全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全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先进集体

(个)

先进个人

(人)

备 注

毕节市

2

5

含乡、镇政府及监管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大方县

2

5

黔西县

2

5

金沙县

2

5

织金县

2

5

纳雍县

2

5

威宁县

2

5

赫章县

2

5

百里杜鹃风景区

2

4

 

地委办

0

1

 

行署办

0

1

 

地委组织部

0

1

 

地委宣传部

0

1

含新闻办

地区监察局

0

1

 

地区检察分院

0

1

 

地区安监局

1

3

含地区煤安局

地区公安局

1

3

含交警、消防支队

贵州煤监毕节分局

0

2

 

地区工业能源委

1

2

 

地区交通运输局

1

2

含海事处、运管处

地区公路局

1

1

 

地区农机中心

0

1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1

 

地区国土资源局

1

1

含地区打非办

地区水利局

0

1

 

地区林业局

0

1

 

地区气象局

0

1

 

地区环保局

0

1

 

地区旅游局

0

1

 

地区工商局

0

1

 

地区商务局

0

1

 

地区粮食局

0

1

 

地区质监局

0

1

 

地区教育局

0

1

 

地区卫生局

0

1

 

地区科技局

0

1

 

地区供电局

0

1

 

地区畜牧水产局

0

1

 

地区烟草局

0

1

 

贵毕高管处

0

1

 

地区编委办

0

1

 

地区财政局

0

1

 

地区发改委

0

1

 

地区农委

0

1

 

行署法制办

0

1

 

地区司法局

0

1

 

地区食药监局

0

1

 

团地委

0

1

 

 地区工会

0

1

 

地区人力资源社保局

0

1

 

武警毕节支队

0

1

 

毕节军分区

0

1

 

地区文体局

0

1

 

毕节电视台

0

1

 

地区广电局

0

1

 

毕节日报社

0

1

 

地直企业

1

2

 

合计

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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