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当前和今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学习宣传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为指导,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对象,全面组织学习和广泛学习宣传《通知》,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增强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为《通知》全面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通过为期2个月左右的全市学习宣传《通知》活动,达到如下预期目标:
(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使《通知》在全市家喻户晓,并深入人心。
(二)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宣传面达到100%。
(三)组织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培训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培训面达到100%。
(四)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修正与《通知》不适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三、工作安排
(一)市级层面学习宣传工作安排。
1.9月上旬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