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做好后四个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南政〔2010〕4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将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任务分工方案》(南办发[2010]37号)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后四个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后四个月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突出农牧民增收,全力抓好“三农”工作
1、抓好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整合农牧、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资金,抓好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建设,确保完成已下达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水利配套、农村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农牧业发展条件,提高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牵头领导:普化太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政府 协作单位: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海南供电公司)
2、全力抓好农牧业后期生产。农业生产要以病虫害防治和防雹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并及早做好机械、人工的组织工作,抓好抢收,力争颗粒归仓;牧业生产要抓住市场机遇,扩大牛羊贩运育肥规模,加快牲畜商品周转,提高牲畜出栏率。(牵头领导:普化太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政府 协作单位: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工商局)
3、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扶持技术起点高、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广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努力扩大龙头企业的带农增收效应,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坚持以土地流转和经营权改革为先导,积极培育和组建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为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经营效益提供典型示范。试点建设贵德、共和两县生态农业示范园。(牵头领导:普化太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政府 协作单位: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国土资源局)
4、着力推进生态畜牧业试点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全州三个生态畜牧业试点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5个生态畜牧业示范点和51个启动点的建设任务。认真抓好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提供行动指南。高度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既定方案,认真负责地抓好以点带面、政策宣传、干部培训、调纠确权、监督指导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18个乡镇250万亩的林改试点任务。(牵头领导:普化太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各县政府 协作单位:州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