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将在宁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完善贴息办法,全面实施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办法。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除税务登记的手续费和工本费。大力实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计划。2010 年建立 10 个大学生创业园、5 个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和 10 个大学生创业意识教育基地。确保南京籍应届毕业生就业就学率不低于90%、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100%。
4、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实现所有区县、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2010 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就业人数 15 万人,实现再就业 5 万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 1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5万人次。
5、启动全员学习全民培训计划。加大对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培训,整合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提供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全面提升就业培训师资能力。2010 年培训各类劳动者 14.5 万人次,技能鉴定9.2万人次。
6、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拓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2010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全市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保障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调解率达到75%。
7、鼓励人才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特殊津贴、一次性奖励、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鼓励各类人才用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实行技术成果以股份形式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奖励的制度,允许企业将科技人员劳务和智力支出计为技术开发费投入。
8、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适时调整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等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标准。
9、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农村八件实事工程。落实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等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2010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80家以上,完成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村占30%以上,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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