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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强防护绿地的建设及改造,包括新世纪大道北侧高压走廊防护绿地(上海路至西藏路段)、高新区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广东路至西藏路段)和铁路防护绿地等。
  6.加紧推进污垃项目建设和无障碍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7.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系统,进行园林绿化信息发布,共享社会服务信息,进行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8.搞好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全市单位庭院、学校、各开发区的绿化达标活动及闲置土地绿化工作,组织全市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
  9.推行立体绿化建设,在交通立交、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办公楼及居民住房中广泛推行立体绿化。确保道路重要节点(立交桥)、辖区城区政府、旅游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房地产业等建筑物实施立体绿化。
  10.加快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节能减排,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11.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内完成杭州路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和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老城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续建市经济适用住房南珠路小区配建廉租住房,开工建设铁山港工业区搬迁安置小区廉租住房、合浦县廉丰小区廉租住房等。
  (三)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项目建设工作、迎检工作,包括编制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文字材料、影像资料,重点是12分钟的DVD音像片等。
  (四)迎检工作。
  1.合理安排考查线路,做好线路周边综合环境整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两至三套迎检路线,妥善安排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城专家组实地考查验收,并做好迎检线路周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
  2.主动与住建部和相关部门对接,邀请专家来我市进行政策、技术指导。
  3.其他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城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创城办”负责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其主要成员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中抽调,集中办公。成立“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工作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创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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