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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水资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水资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浙水办保〔2010〕9号)


各市水利局:

  为确保全省年度水资源重点工作的如期完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水资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2010年全省水资源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和预定目标,对2010年水资源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为:取水实时监控安装和运行计划完成情况、地下水禁限采完成情况(杭嘉湖和甬台温地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网上录入情况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农业灌溉计量管理试点、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试点、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由各市进行自查、我厅组织督查两部分组成。具体为:

  1、各市自查。请各市水利局组织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水资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确保完成本年度工作的措施,形成自查报告(正式行文),并于2010年10月18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本两种方式报送我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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