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桂林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21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桂林市范围内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次行动的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保障此次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桂林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保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和区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桂林市烟草专卖局、桂林市公安局将在桂林市范围内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
“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在打假破网的基础上,加大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继续开展专项整顿,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卷烟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市场打假破网行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通过开展打击卷烟走私行动,切实净化卷烟市场;通过开展取缔无证照经营制品零售业务行动,逐步杜绝无证、照经营现象;通过严厉打击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销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卷烟,严查物流公司货运站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动,有效遏制卷烟售假,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
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