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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1、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本区3-6岁适龄儿童入园或看护需求,做到保基本、全覆盖;进一步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体系,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医教结合的专业早教队伍,促进早教指导服务与幼儿教育服务的一体化。
  相关约束性指标:满足具有本区户籍或房产的常住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入园率达到98%以上,满足所有在浦东的适龄儿童(含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入园或看护需要,做到全覆盖;三年新建幼儿园40所,敦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及时交付配套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办学前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予以修整改造;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按照《上海市幼儿园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配备达标;幼儿园规模尽量控制在15个班级以内,班额控制在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标准以内;所有幼儿园按照市编办和市教委相关要求配备师资;早教指导点覆盖全区,健全由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早教服务网络,确保98%以上的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或看护者)每年接受4次免费指导。
  2、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优化师资队伍,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观,探索和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使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学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均有明显的改善与进步;创新教师在职培训与专业发展模式,切实提升教师在职培训的实效性;创建一批具有品牌特色优势,自主研发能力强,出原创成果、出专家型教师,能引领未来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质、高端幼儿园。
  相关约束性指标:创建具有品牌特色优势,自主研发能力强,能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优质、高端幼儿园10所;新增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幼儿园20所; 20%以上的幼儿园具备比较完善的、得到认证的园本课程或特色课程。幼儿园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在所有教师学历达标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拥有本科、硕士学历的教师比例,专任教师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5%,本科及以上学历力争达60%;本科学历的新进教师控制在50%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低于50%;保育员、营养员中级比例达40%,高级比例达5%。新培养区级骨干教师50名,区级学科带头人10人,特级教师1名,新建区级名园长基地1个、名教师基地1个。幼儿教师(含民办幼儿园教师)均需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其中,中、初级职称的教师的培训时间为每5年440课时,高级职称的教师培训时间为每5年640课时。
  3、创新体制与机制,进一步提升浦东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国际化与信息化水平。优化制度设计,依法办园、规范办学,促进幼儿园办园及管理的规范化、有效化;以教育开放推进本区学前教育的国际化,在国际合作办学、国际理解教育和多元文化教育、国际交流等方面,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着力提高本区学前教育的信息化程度,以教育的信息化驱动学前课程与教学的革新,提高“数字化学习”在幼儿园管理、幼儿学习以及教师学习、研究和培训中的应用程度,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相关约束性指标:积极探索与国内外、境内外品牌幼儿园建立园际合作关系1-3所;选派3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园长到国(境)外学前教育机构访问、考察与进修;每年举办1次中外合作办幼儿园与本土幼儿园的交流会议,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举办1次新区学前教育国际论坛或国际学术研讨会;建立网络化的新区学前教育家园互动交流平台、教师互动交流平台,每年举办一次由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参加的交流年会;建立电子化的新区“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库”(含教学案例库、教学素材库、视频资料库等),供教师教学、研究和培训使用;建设2-4个数字化管理、学习和研训的示范教室或示范园;每年举办教学展示周和专题展示活动,每年举办1次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相整合的教学评比与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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