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在全市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务机构,努力提升关键生产环节的专业化统一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机构,以及乡镇动物疫病防检中心。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快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市、县农业信息部门为龙头,乡镇信息服务站为枢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大户和农村信息服务站为节点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服务“三农”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新农村“111”工程,抓好10个示范乡镇和100个示范村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做好扶贫开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实施15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帮助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决60万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继续实施“乡乡联、县县畅”工程,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危桥26座。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推进城镇化进程不动摇,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按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的要求,在培育产业、完善功能、加强管理、提升品位上下功夫,继续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努力推进中心城市科学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培育城市产业。认真研究中心城区产业经济发展规律,制定鼓励支持中心城区二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好《关于加快周口中心城区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服务、环境、政策、机制等各个方面入手,全力扶持中心城区二三产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做大做强开发区。按照打造中心城区工业基地、集聚城市产业要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力度。加快利杰玻璃、奇美电子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启动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高新科技园区现代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为企业入驻提供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建设东新区。以区划调整为契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移动公司、河南建业等单位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出形象、聚人气、显亮点。年内开工建设文昌大道慢车道延伸线、师院路和流沙河改造工程,建成平安路、光明路等5条道路。
牵头单位:市东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市通信传输局、移动周口分公司。
5、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大老城区芙蓉路、育新街等道路改造力度。完成3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打通部分街道断头路,亮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努力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加强城市供水、供电、通讯、燃气、公厕、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生产生活要素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通信传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川汇区人民政府。
6、加强城市管理。继续开展“两违”综合整治活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考评,努力创建宜居生态城市。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和小街小巷环境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