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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保证措施
  (一)深入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层层发动。要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群众参与,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真抓实干,使城市绿化工作掀起高潮且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
  3月12日植树节期间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声势。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报道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园林绿化新成就和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广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并由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讲座,并通过建设安阳园林网、园林科技网、园林通讯等绿化信息快速通道,形成全方位的绿化宣传工作格局。鼓励城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城市绿地、树木的认建、认养,在全社会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促进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管理。市、县(市、区)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试行)》、《安阳市园林植物建植规程(试行)》和《安阳市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确保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制度,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为园林绿化管理和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乡(镇)和园林城市(县城),营造最佳人居环境。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规园〔2004〕8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政办〔2008〕17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省、市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创建活动。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确保新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建设质量。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依照《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河南省园林乡(镇)评选标准》,努力开展园林县城和园林乡(镇)的创建工作。已获得河南省园林城市(县城)的县(市)要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扎扎实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园林乡(镇)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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