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十二五”时期,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保持在97%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每年0.4起/万台以下,死亡率控制在每年0.38人/万台以下,重点监控设备检验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3.进一步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十二五”时期,我市产品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优势支柱产业、重点领域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0%以上。国家和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总数达到55家。全市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8%以上。培育1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达到7500张。
4.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检测能力。
“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我市检测服务业在产业发展中的比重。我市的国家质检中心达到40家,检测实验室达到600家,部分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大力推进我市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检测实验室发展。
5.进一步提升质监事业发展能力。
“十二五”时期,全系统总收入达到10亿元。承担科研项目45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项,实施技术装备和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97项。全系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部达到8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5%以上,竞争性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大力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
建立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建立“天津市产品质量奖”、“天津市标准化贡献奖”等政府奖励机制,鼓励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各区县政府要建立长效机制,把质量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人人监督质量的浓厚氛围。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加大质量攻关活动的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实现减损降耗,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向节能、环保型转变,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与银行、税务等部门合作,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形成诚实守信的自律机制。
加强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名牌产品的评价,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品产生机制。加大对名牌产品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争创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扶持八大优势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竞争性强的国际知名品牌。
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地方资源,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我市知名农产品和手工艺品,进一步完善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发展壮大民族产业,扩大国内外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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