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2010)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除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继续实施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号)要求,对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结合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经2010年8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同意对33项非行政审批项目暂予保留。上述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规定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对象、内容、条件和时限等,进一步约束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审批的透明度,完善审批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部门和审批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将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附件:岳阳市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岳阳市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33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备  注

1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2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4

暂住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6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7

契税减免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8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9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0

公务员录用审批

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1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12

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13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审核

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14

市管单位集体合同鉴证

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15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16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1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