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更加自觉、更加务实、更加高效、更加科学地组织实施好民生工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下移工作重心,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到位。各县区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采取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民生工程资金行为。
(三)强化政策措施,持续发挥效益。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整合民生工程项目资源,进一步提高已建成项目的使用率,健全工程类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促进各项工程稳定健康运行,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宣传责任和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县区政府要结合各自特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各项宣传工作;各项目单位要贴近基层,双向互动,创新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程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将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执法监察、审计监督和资金保障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采取随机抽样、实地验证、暗访互查、开展回头看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督查,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探索建立民生工程科学评估体系,引入绩效评价制度,对已经建成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市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马鞍山市2011年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项 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1
|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1、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加强居民低保规范化管理。
| 市民政局
| 张国华
| 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园区、博望新区
|
2
|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 1、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