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年内基本建立批管分离体制。结合新办公大楼的启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4、关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各单位、各处(室、局)(支部)要围绕“提速、正风、治奢”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查找庸、懒、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和在职不尽责等问题。4月份个人自查;5月份各支部组织互查;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根据自查、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民主评议意见,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7月份结合“三服务”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员新一轮公开承诺践诺。市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县(市)、区局(分局)班子成员(含副局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新一轮公开承诺践诺,于7月底前报市局“三思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共同监督。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总结提高(11月中旬--12月)
“三思三创”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三思三创”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逐一作出评价,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积极推广各单位开展“三思三创”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视情组织大会交流或书面材料交流。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开展“三思三创”活动工作总结,总结情况于12月上旬前报市局“三思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三思三创”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甬土资党[2011]4号)。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三思三创”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责任处(室、局)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牵头组织好各项活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法,对各单位开展“三思三创”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执行“四条禁令”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对查访发现的问题,要公开通报批评,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市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4-87306865),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要建立投诉五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和限时办结机制,第一时间办理举报投诉。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行政问责问效力度,“对三思三创”活动不负责、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对作风建设问题的群众投诉,严格追查到底;对工作不力的,严格予以效能告诫;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调查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办事不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格实行问责,构成违纪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