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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科〔2011〕5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水稻是我市主要粮食作物,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对提高我市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等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机插环节机械化也取得大幅提升,但水稻生产仍存在全程化、整体性推进不足,全程机械化发展不平衡等矛盾,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根据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升需要,结合我市农机化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提升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动相结合,实施以县(市)区、镇乡(街道)为重点的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根据宁波市“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要求,到2015年,全市建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5个;整体推进示范镇乡(街道)60个。粮食功能区内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创建要求
  (一)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镇乡(街道)政府重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工作,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指标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加强对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整体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农机农技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机械齐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插秧机械、植保机械、烘干机械以及其他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其中:
  1.水稻生产机械化耕作、收割水平达到95%以上。
  2.成立专业化机械植保服务组织,机械化植保率达到90%以上。
  3.建立粮食烘干中心,其中全程机械化示范镇乡(街道)粮食烘干率达到70%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粮食烘干率达到50%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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