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特资运输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烟花爆竹和危险品运输、内河水上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运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安监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节前要有重点地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节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除事故隐患。各交通港航企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事故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市民出行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要严厉打击无证运营、超载、“拉客”、“甩客”、“倒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黄浦江水上游览秩序,确保节日期间交通港航畅通、安全、有序。要做好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各项防范措施。
  五、坚持勤俭节约,开展帮困活动
  要严守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借春节名义乱发钱物。要从严控制各类联欢和评比表彰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要坚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不得铺张浪费,并一律不得增加基层和企业的负担。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廉政规定。同时,要深入基层,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节日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工作。要做好离退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家庭、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优抚慰问工作。
  六、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局机关和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节日期间离沪的,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值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知和掌握行业运行动态,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各单位节日值班名单及联络方式,请于2月1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和局总值班室。要加强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各单位必须在3刻钟内以口头方式、1个半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局总值班室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