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从自治州涉外企业需求入手,积极探索和引进贯穿对外贸易活动各个环节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拓宽企业避险渠道,引导企业有效运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规避汇率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理、出口退税质押等具有风险防范措施的金融产品应用范围。探索和引进新的融资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国际业务融资与国内贸易融资的有机结合,认真运用金融创新产品,提升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能力。
四、拓宽结算渠道,提高国际结算服务水平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不断拓展外汇业务经营范围,提高结算效率,增加周边国家代理行数量,拓宽结算渠道和服务范围。针对阿拉山口口岸金融机构结算手段单一的现状,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更多的国际业务权限,采取灵活的金融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推行电子银行,进一步拓宽对县域及边境口岸地区外汇金融服务的范围,加大为口岸提供贸易结算等金融支持力度。
五、发挥地缘优势,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贸易
阿拉山口口岸作为边境贸易的集散地,具备推行本币结算的条件。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自治区被列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之一。各外汇指定银行要积极探索建立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资金的双向流通机制,实现与周边国家本币结算银行渠道的通汇,增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市场份额。要积极加挂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小币种汇率,建立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之间的直接清算渠道。各行要以实现本币银行直接清算为出发点,不断扩大本币银行间接清算的规模和业务范围,结合本行业务实际和客户特点,形成相应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和区域化进程。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认真研究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业务往来、银企见面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让企业熟悉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外贸、外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银行的政策传导作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对涉外企业政策执行、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加大汇率风险知识普及力度,帮助企业建立汇率风险防范机制,科学规避汇率风险。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重点掌握周边国家商业银行的资信评级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应对风险。要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出流入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自觉形成快速反馈机制,为地方政府、外汇管理部门及上级金融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大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的力度,共同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外汇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