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杭关于推荐上报2010年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农作〔2010〕10号)
各有关区农业局:
根据《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2009年度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叶菜生产功能区分保障型和应急型两类。2010年拟建设面积5000亩,其中保障型4500亩,应急型500亩。保障型功能区要发挥蔬菜生产“春淡”(每年4-5月)和“秋淡”(每年7-9月)季节保障城市叶菜供应的功能;应急型功能区主要应对大雪、台风、连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在市场叶菜价格超高位运行时发挥应急叶菜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的功能。
二、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建设单位和实施区块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区位要求。根据全市蔬菜生产布局特点和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区位情况,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地点主要为江干、西湖、余杭和萧山等地。建设区块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范围明确。
2、实施主体明确。以现有蔬菜园区和通过无公害认证的蔬菜基地为主要实施单位,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主体积极性高,社会责任心强。
3、具备一定规模。保障型功能区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大棚设施率达50%以上;应急型功能区面积要求集中连片50亩以上,大棚设施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