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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转户居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转户居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15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转户居民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维护转户居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是推动我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步骤。维护转户居民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是完善就业、社会保险等改革保障机制,推进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全面促进“五个重庆”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为目标,切实做好转户居民的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全面助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监控,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使用农民工数量较多、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控力度。要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特别是对企业因农民工转户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要进行重点监控,切实保护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针对户籍转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如企业因农民工转户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而集中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紧急处置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对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处置程序、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一旦发生涉及转户居民劳动保障权益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事发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做好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并按照快报制度及时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报送相关情况。
  四、快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维护转户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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