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抽查
2010 年10 月20 日至10 月30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人民政府组织检查组,分赴各乡(镇)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为:每个乡(镇)4 个村,每个村5 户(不同类型),每个乡(镇)二级机构2-3个单位,每个乡(镇)1所中学、1所小学。各检查组对每个乡(镇)至少要暗访2个村,在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直接深入到乡(镇)直属单位、村进行检查。对其他被抽中的乡(镇)直属单位、村屯,在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按检查内容进行明查。11月上旬到12月10日迎接市、自治区检查组检查。
(三)回访
2011 年4 月底之前,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组织人员到检查过的乡(镇)、村屯进行回访。
三、其他事项
(一)自治县检查组成员由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分为3个检查组分赴各乡(镇)检查。其中:县农业局3人、纠风办3人、财政局3人、物价局2人、法制办1人。请检查组各成员单位于2010 年10 月10 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检查组的领导、干部名单和联系电话,传真到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检查组要于2010 年11 月5 日前形成检查报告,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凤瑛;联系电话:8612270,手机:13669622586;电子邮箱:sjjgz861@163.com。
附件: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乡(镇)2010 年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一、全乡(镇)农民负担总额万元,比上半增(减) %,其中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万元、各种社会负担 万元和一事一议筹资 万元、以资代劳 万元;农民负担人均额元,比上年增(减) %。
二、已开展一事一议的村 个、占辖区 个村的 %。其中规范开展一事一议的村 个,采取固定收取等不规范做法的村 个。
三、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项目有 、 、 。通过专项治理,预计全乡(镇)共减轻农民负担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