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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徐汇区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采取的方式和内容包括:

  1、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实物、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抽查相关资料。包括立项、设计批复文件,招标投标资料等项目市场经营行为,施工进度及质量管理资料,监理资料,资金使用管理资料,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稽查、审计、监察等相关资料。

  3、召开座谈会。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座谈,了解自查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有关文件的制定收集资料,开展调研。

  五、检查内容

  整顿和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检查内容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徐汇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各相关委、办、局和街道(镇)负责同志。在区建设交通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这次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安排自查、抽查、督查和巩固四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以各建设单位为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及各有关部门配合;抽查阶段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开展,各有关单位和各街(镇)配合;督查和巩固阶段以领导小组为主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1年2月至3月底)。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一是制定整顿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提出总体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总体推进落实整顿工作,并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二是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作动员和部署,并对整顿内容、方式、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召开由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对整顿规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梳理本区各类建设工程监管和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基本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要求的梳理,并完成三个文件的初稿。

  2、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一是2月中旬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根据全区总体部署,结合各自行业要求,制订整顿工作具体方案,方案要包括整顿内容、范围和具体安排。二是开展自查,区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国资委、机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要对本单位或系统下属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重点是在建设工程监管和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情况,检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出台的“22条若干意见”以及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自查和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留下记录。三是区发改委、建设交通委、规土局、环保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安监局、财政局、法制办、编办、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任务分解表》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四是每两周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底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反映出上述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整顿的情况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五是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市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3、各街道(镇)工作任务。一是2月中旬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根据区总体整顿方案,对接区安质监站在建工地信息,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查方案。二是组织检查。各街道(镇)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六无工地”和限额以下在建工程进行普查,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针对检查发现辖区内未报监的建设项目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限额以下的在建工程,要及时予以监督和管理,并留下记录。四是每两周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底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2011年4月至5月中旬)。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牵头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部门、街道(镇)的自查、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和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

  2、各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任务。按照条线对接市主管部门,落实市主管部门根据本次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制定的各有关制度,同时对街道(镇)提供业务支持。

  3、各街道(镇)工作任务。各街道(镇)配合领导小组的抽查,并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结合各条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整改,要建立“六无工地”的发现机制和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管理机制。

  (三)督查阶段(2011年5月中旬至6月底)。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对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前阶段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督查。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6月底前形成全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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