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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社区自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引导业委会、楼委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健全和完善的居民自治网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社区“三六九”工作规范,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务公开、分片包户等居民自治制度。加强民主建设,以社区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导向,采取社区居委会直选、社区决策民投试点、居务管理的民主监督等措施加强社区民主建设,让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社区成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推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培育人文精神、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的重要阵地。社区居委会要努力搭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平台,注重组织居民开展公益服务和文体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凝聚力。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中心,健全以政务服务、便利服务和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制定并试行《朝阳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规范已有服务、补充缺失服务,做到60项基本公共服务、10项基本公益服务、15项基本便民服务项目对居民区的全覆盖。着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等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综合服务。
  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为核心,实施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加大对原有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对新进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的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施社区工作者国际交流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社区工作者国际交流,培养国际化的社区服务管理人才,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的国际化水平。
  4. 构建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
  健全社会动员网络。在区级层面,充分发挥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职能,聚集各党派、各系统、工青妇等资源,构建纵横联合的区级社会动员网络。在街乡层面,以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为平台,吸纳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以共同协商、处理地区社会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为纽带,构建地区性社会动员网络。在社区(村)层面,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主导,以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为载体,以和谐促进员、楼门组长、村民小组负责人为主体,构建社区(村)社会动员网络。
  畅通社会动员渠道。建立街(乡)、社区(村)和谐促进员协会组织,充分发挥民事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为民办事服务员、依法行政监督员“五员”作用,织密基层网底。加强行业协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在本行业的业务引领和资源凝聚能力。推广“六小门店”自律协作组模式,将辖区个体商户和小门小店有机整合起来,加强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促进其在改善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居民生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服务管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搭建高校学生社区交流协作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与驻区国际社会组织和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吸引和动员国际性和全国性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朝阳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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