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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培育社会动员载体。积极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提高其对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使之成为党和政府与社会各界群众广泛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等各类社会组织,重点在全区培育若干个社会工作事务所,充分发挥其助人自助的作用。加强区、街(乡)和社区(村)志愿者组织建设,搭建公益服务信息发布和需求对接平台,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力争2010年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8%以上。进一步完善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辖区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完善社会动员措施。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制定规范性程序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建立社会联合动员机制,通过联合搞宣传发动、联合上服务项目、联合办文化活动等措施,团结和凝聚各类社会主体,促进社会融合。完善宣传动员措施,整合各类传媒资源,健全宣传动员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强化对社会舆论的引导。
  5. 构建全覆盖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
  构建区域化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健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社会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域统筹,非公经济工委、商务中心区工委、电子城工委等相关工委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形成以区委--街(乡)党工委、社会工作党委--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党支部为基本架构,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为重要组成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完善街(乡)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街乡全部建立社会工作党委,推行“1358”工作标准,规范社会工作党委建设。完善以“三有一化”为工作目标,以街(乡)党工委为领导核心,以社区(村)党组织为重要基础,以社会工作党委为工作平台,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覆盖重点,以党建协调委员会为有效抓手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新体系,增强街(乡)党工委在辖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
  创新社区(村)党建工作机制。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推行社区党建考评机制,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化党务公开和社区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以党内民主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加快在以“六小门店”为重点的社区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扩大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覆盖面,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引领作用。深化党员责任岗,加强对各类典型、品牌的培育,将品牌转化为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探索灵活、便捷、实用、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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