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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静府办发〔2010〕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静委[2009]112号文件和区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启用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印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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