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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闸府发〔2011〕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闸北区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结合《闸北区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2、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4、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关心和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5、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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