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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的《松江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查办力度。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
  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交流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专项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上海市松江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对各街镇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区委、区政府、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区监察局、区纠风办:配合区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区发改委、区商旅委、区农委、区建交委、区科委、区人保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按照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单位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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