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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区应急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和保安队伍的培训,提高应对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社区公共安全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各级领导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真正将社区公共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项目责任分工,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完成工作任务。其中隐患排查整治、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各单位要结合之前工作,抓紧实施。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整体规划的,各牵头部门、各街镇要迅速进入方案设计、审批流程等环节,其中莘庄镇要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稳步深化推广,各街镇也要由点到面,积极落实。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和治安技防设施的建设维修、消防和治安隐患的整治、旧村宅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公共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
  (二)强化考核、加强督查
  区综治办、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要按照推进社区公共安全建设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和目标考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评估。区综治办要每月汇总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布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要每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的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进展缓慢和处置整改不力的单位、个人实行问责,并纳入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考核范围。
  (三)形成机制、落实长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巩固和完善社区公共安全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运用“问题管理”理念,及时发现、切实解决安全隐患。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在社区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检查指导、监管执法,对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案件,必须予以执法支撑。各街镇要担负起块上的安全管理牵头责任,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发现、举报各类安全隐患,组织、督促属地各职能部门或联系人员共同开展社区公共安全建设各项工作。力争通过社区公共安全专项建设,推进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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