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工业用地布置尽量统筹安排在各类工业园区(荆州开发区工业园、城南开发区学堂洲新型建材工业园、沙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岑河针织工业园、关沮西湖机电工业园、九阳机械电子工业园、荆州区拍马造纸工业园)内供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其他区域布置工业用地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市主城区内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为主。各乡镇以工矿仓储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为主,少量增加住宅用地布置。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按照“适度控制总量,着力挖潜存量”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住房”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对违反产业政策,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控制。严格按照《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出让面积小城市(镇)不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的标准, 控制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建设用地规模。我市城区单一宗地供应面积不超过14公顷。
(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国土部门要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分项细化测算用地量,合理提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限时办结,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加大保障房配建力度,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1〕80 号)要求,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住房建设中,按不低于建设规模5%的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减轻新建设施配套成本压力。